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
健康發展的補充措施的通知
為進一步促進中心城區(包括信州區、廣信區、廣豐區、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上饒高鐵經濟試驗區,下同)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有效激發房地產市場活力,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在落實好今年4月28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上饒市關于有效應對疫情不利影響促進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饒府辦字〔2022〕31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文件的同時,現制定有關補充措施如下。
一、延長新出讓土地開發樓盤購房補貼時間。在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中心城區掛牌出讓土地新開發的樓盤,同等享受《若干措施》中有關購房補貼、稅款補貼等措施,并將購房契稅最晚繳交時間延長至2025年6月30日。
二、加快商業用房庫存去化。為進一步去化商業用房庫存,確保商業用房庫存去化時間處于合理區間,凡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業用房且在2025年6月30日前繳清稅款(包含契稅、增值稅及個人所得稅)的,由受益財政按地方所得部分50%給予補貼,相關稅款實行先征后補。同時,對已掛牌出讓但尚未建設的商住用地(已享受過有關產業扶持政策的地塊除外),在不改變土地合同、規劃設計條件前提下,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經原審批單位同意后,可以進行一次商住比例調整。
三、鼓勵重點人群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加大對醫護人員、教師、大學畢業生和非公企業高管、技術人員、產業工人等重點人群參繳和使用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對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將存貸比由現行的16倍上調至20倍,貸款最高額度仍按現行政策執行;對符合生育政策的三孩家庭,允許使用三次公積金貸款,其第二、第三次公積金貸款均按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對2014年6月1日前已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且每次貸款額度低于20萬元(含)的,可再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支持繳存職工在征得直系親屬(直系親屬是指本人的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同意的情況下,提取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住房;實施個人住房商業銀行按揭貸款直接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中心城區以外的其他縣(市、區),可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當地房價等情況,商當地政府(管委會)參照以上政策執行。
四、推動高品質住宅建設。鼓勵開發企業按照未來社區、完整社區、第四代住宅等現代建造理念,打造低密度、低容積率的綠色生態宜居社區。對建設高品質社區的開發企業實施不計容面積獎勵等政策。其中,對出讓土地價格達到400萬元/畝以上的土地支持試點開展第四代住宅建設(以掛牌公告為準),在其綠化面積不小于水平投影面積60%前提下,支持開敞式綠化平臺不計入容積率和產權面積。
五、加大房地產建筑產業鏈發展支持力度。為支持房地產建筑產業鏈發展,在落實《關于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饒府辦發〔2021〕5號)關于扶持建筑業發展有關措施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房地產建筑產業發展支持力度,新增安排房地產建筑產業鏈發展專項經費,按“一事一議”原則,由市住建局商市財政局并報市政府同意后使用。
上述措施為《上饒市關于有效應對疫情不利影響促進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饒府辦字〔2022〕31號)的補充措施,二者同時適用,具體由市住建局負責解釋。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各縣(市、區)可參照執行,期間如遇國家和上級政策調整,以上級政策為準。
來源:上饒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