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財政部、稅務總局接連出手,針對樓市釋放重大利好。
結合“兩天三大招”來看,業內普遍認為,商貸、公積金貸款利率下降,疊加最新的減稅政策全方位推進,對于四季度房地產市場行情的提振會比較顯著,預計將有效帶動剛性住房需求釋放。
央行:10月1日起,下調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據央行官網9月30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調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15個百分點,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別調整為2.6%和3.1%。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政策保持不變,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別不低于3.025%和3.575%。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居民1年內換購住房,可享個稅退稅優惠
9月3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公告明確,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公告規定,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公告所稱現住房轉讓金額為該房屋轉讓的市場成交價格。新購住房為新房的,購房金額為納稅人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網簽備案的購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價格;新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購房金額為房屋的成交價格。
公告要求,享受公告規定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納稅人出售和重新購買的住房應在同一城市范圍內,同一城市范圍是指同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所轄全部行政區劃范圍;
出售自有住房的納稅人與新購住房之間須直接相關,應為新購住房產權人或產權人之一。
根據公告,符合退稅優惠政策條件的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購房合同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辦理退稅。
公告提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與稅務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將本地區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等信息(含撤銷備案信息)實時共享至當地稅務部門;暫未實現信息實時共享的地區,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確保稅務部門及時獲取審核退稅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備案信息。
事關首套房貸款利率,央行、銀保監會發布通知
9月29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通知,決定階段性調整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符合條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決定在2022年底前階段性維持、下調或取消當地新發放首套住房貸款利率下限。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在通知中明確,對于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同比均連續下降的城市,在2022年底前,階段性放寬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現行規定執行。同時,按照“因城施策”原則,符合上述條件的城市政府可根據當地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及調控要求,自主決定階段性維持、下調或取消當地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派出機構指導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配合實施。
這一政策措施的出臺,有利于支持城市政府“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在當地政策范圍內,銀行和客戶可協商確定具體的新發放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水平,有利于減少居民利息支出,更好地支持剛性住房需求。